根据人事部《关于开展2016年职员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公开展示以及学院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职员七级:刘晓亮 高 裕
公示期为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1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据实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党政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6875475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1月5日
上一条:转:关于印发《武汉大学财政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及结余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转:关于印发《武汉大学财政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及结余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举办大语言模型赋能思政课教学高级实训班(第一期)的通知
bat365正版唯一官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细则
关于推荐思政课教师参评武汉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优秀个人的公示
【项目申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